各设区市、韩城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,厅直各单位,厅机关各处室:
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,按照《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》要求,我厅对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,确认《陕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等2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(见附件1),废止《陕西省公路建设社会投资项目法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(见附件2),拟修订《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》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(见附件3)。
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,请于2025年6月30日之前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完成,并于印发后5日内向厅综合执法局提交文件正式文本4份、电子文本1份、起草说明1份。
附件:1.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2.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3.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25年2月6日
(联系人:侯静 联系电话:029-88869030)